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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冠肺炎相关用药可纳入今年医保目录 新版药品目录将于年底公布

发布时间: 2020-08-19 来源: admin
       本报北京8月18日电 (记者李红梅)近日,**医保局公布《2020年**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》和《2020年**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》,明确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**用药、**基本药物等7种情形的目录外药品,可纳入2020年药品目录拟新增药品范围,调整后的新版药品目录将于年底公布。

       这7种可调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包括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**用药;纳入《**基本药物目录(2018年版)》的药品;纳入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、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,且于2020年8月17日前经**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。第二批**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;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7日期间,经**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;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7日期间,根据临床试验结果向**药监部门补充申请并获得批准,适应症、功能主治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;2019年12月31日前,进入5个(含)以上省级.新版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。其中,主要活性成分被列入《..批**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(化药及生物制品)》的除外。

       两类药品将调出目录药品的范围:被**药监部门撤销、吊销或者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;综合考虑临床价值、不良反应、药物经济性等因素,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。此外,与同**领域的其他药品相比,价格/费用明显偏高,且近年来占用基金量较多的药品,以及其他两类情形药品将调整支付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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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全文完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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